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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期限:因每批商品製造日期不同,請依包裝標示為主

保存方式:須冷凍,解凍後請盡速食用

運費收取滿3000免運費,如未滿依商品數量收取運費

 

購買網址請點選►►►: https://s.ccat.com.tw/W/989 

付款方式

方法一 : 可提供黑貓PAY線上刷卡/i bon繳款/ATM銀行繳款/超商三段碼

方法二 : 使用ATM付款方式只需將訂單款項透過實體/網路ATM或者網路銀行直接匯入下方指定帳號即可完成付款。

野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-北投分行

帳號178-10-001739-9
 

公司名稱:野村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
統一編號:84468726

線上購物客服專線:02-26269088 (手機需加02)
線上購物客服信箱:yat26269088@gmail.com

提醒您:本公司不會催促您做繳款動作,請勿聽他人指示繳款!

請您完成付款動作後,務必將轉帳交易明細/匯款收據及訂購單傳真至:(02)26291159,請註明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。傳真後請來電(02)2626-9088確認有無收到您的傳真,核對資料無誤後我們會迅速為您處理送貨服務,謝謝!

運送方式

1.本公司確認訂單以及帳款確認後處理您的訂單,您將於七個工作日內(不含週六日及國 定例假日)收到訂購之商品。

2.將以 宅配或本公司司機配送 寄送商品。

3.宅配送範圍限台灣本島各縣市(不含郵政信箱),外島運費另計

4.如本店無法接受您的訂單,將於收到您的訂單後三個工作日(不含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)內通知您。

5.商品皆為低溫冷凍配送,到貨後皆須冷凍保存,如保存不當導致產品腐壞恕不負責 。

退換貨說明

1.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瑕疵或破損或是配件短缺的狀況請拍照存證,如需要辦理換貨,請於到貨後7天內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盡速為您處理,逾期將不受理。

2.食品因涉及食品衛生,不提供試吃,商品一經拆封即無法退換,敬請見諒與配合。

3.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

4.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商品鑑賞期間(非試用期),如需退換貨請保持『全新未經使用』狀態且完整包裝。

5.退換貨注意事項:退貨的商品必須必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( 包含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、活動贈品等 )

*商品顏色可能因各顯示器設定而有差異,圖片僅供參考,不含拍攝道具,商品依實際供貨樣式為準。

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A-184468726-00000-3

產品責任險保單號碼:07-062212A00067

聯絡我們 : 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來電詢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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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76-8號

TEL:(02)2626-9088 FAX:(02)262911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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